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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人员来校开展“涉外法制宣传服务进校园”活动

     3月15日,青海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张帆同志带领本局和西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工作人员来我校开展了“涉外法制宣传服务进校园”活动,对我校外籍教师和留学生进行了法制宣传培训。

  培训会上,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郑生杰警官首先对办理外籍人员来华事务的规范用语、签证种类、办理流程进行了介绍;他从法律条文的角度,对“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籍人员的界定和处罚进行了说明;并结合办案实例强调我国严禁非法传教,提醒留学生无论是否接受报酬,外籍学生在机构、商场等场所从事的兼职打工行为均属于非法就业。

  王凌萱警官对我校外籍教师和留学生提出三点要求:第一、不得从事任何与签证类型不相符的活动。第二、在青工作或学习的外籍教师和学生必须进行住宿登记,其亲朋好友来访时也需要进行住宿登记备案。第三、外籍人员不得进入青海省非开放地区。她特别提醒外籍人员必须到政府指定的相关场所进行朝拜,严禁私自开展宗教聚会,进行传教活动。

  西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吴瑞娟和冷延涛警官就提前办理居留延期、家人子女的使馆证明、更换护照的时限、次年办理居留延期的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给出了提示。

  培训会后,留学生与警官们进行了互动,咨询相关问题。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辜慧敏、李文娟以及青海大学外事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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