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的首要政治任务。为了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校党委宣传部决定在全校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征稿阶段:从10月30至11月10日。

  二、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校,凡我校教职员工、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三、征文内容

  1、围绕如何用党的十八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学习工作进行思考,紧密联系学校发展实际和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和感受。(教工类)

  2、作为当代青年大学生通过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深入思考如何励志成才,如何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前途结合起来,如何将实现自我价值与报效祖国、奉献社会统一起来,撰写思想认识和心得体会。(学生类)

  四、征文要求

  1、围绕征文内容来写文章,要求撰写成论文格式,题目自拟,引文和史料脚注(页下注)需注明出处,字数2000字左右。

  2、征文题目要反映表述具体内容,不要笼统地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征文题目。

  3、征文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严谨,体现思想性、学术性和创新性,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4、征文应为本人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如确需引用他人成果时,需注明出处。

  5、征文统一用A4纸排版,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5厘米;文章标题用小二号黑体;一级标题用小三号宋体,加黑;二级标题用四号楷体,加黑;正文用四号宋体;整篇文档段落行距为固定值25磅。

  6、征文封面页要标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信息。

  五、评选表彰

  1、党委宣传部将邀请学校党建思政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征文进行评审。评选出的获奖征文进行网上查重,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征文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0篇。

  3、凡获奖作品均为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重点文章将陆续在《青海大学报》进行刊发;所有获奖征文将汇编成册,印发各单位。

  六、相关要求

  1、此次征文活动是我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发动本单位师生员工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积极撰写理论文章。

  2、征文以党委(总支)为单位进行推荐,各学院党委(总支)至少推荐4-6篇,其中学生征文至少2篇。机关各部门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每个支部至少推荐1篇。

  3、各单位推荐征文在坚持标准和质量的同时,也要保证推荐数量。所推荐征文的数量和质量应符合和体现本单位规模、师生数量、以及党建思政研究人才资源等综合实力。

  4、为确保推荐征文具有较高的质量和理论水平,各级党委(总支)书记要负责对所推荐征文进行审阅和把关。文章征集时间自通知之日起开始,至11月11日截止。

  5、每篇征文须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五份,电子文档一份。纸制版报送宣传部办公室(A楼4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xcb403@126.com  邮件主题中请注明“征文”字样。

  6、未尽事宜请与宣传部联系。联系人:朱新顺,联系电话:5315033

  青海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校内各单位: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的首要政治任务。为了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校党委宣传部决定在全校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征稿阶段:从10月30至11月10日。

  二、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校,凡我校教职员工、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三、征文内容

  1、围绕如何用党的十八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学习工作进行思考,紧密联系学校发展实际和自身思想实际,撰写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和感受。(教工类)

  2、作为当代青年大学生通过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深入思考如何励志成才,如何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前途结合起来,如何将实现自我价值与报效祖国、奉献社会统一起来,撰写思想认识和心得体会。(学生类)

  四、征文要求

  1、围绕征文内容来写文章,要求撰写成论文格式,题目自拟,引文和史料脚注(页下注)需注明出处,字数2000字左右。

  2、征文题目要反映表述具体内容,不要笼统地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征文题目。

  3、征文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严谨,体现思想性、学术性和创新性,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4、征文应为本人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如确需引用他人成果时,需注明出处。

  5、征文统一用A4纸排版,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5厘米;文章标题用小二号黑体;一级标题用小三号宋体,加黑;二级标题用四号楷体,加黑;正文用四号宋体;整篇文档段落行距为固定值25磅。

  6、征文封面页要标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信息。

  五、评选表彰

  1、党委宣传部将邀请学校党建思政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征文进行评审。评选出的获奖征文进行网上查重,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征文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0篇。

  3、凡获奖作品均为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重点文章将陆续在《青海大学报》进行刊发;所有获奖征文将汇编成册,印发各单位。

  六、相关要求

  1、此次征文活动是我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发动本单位师生员工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积极撰写理论文章。

  2、征文以党委(总支)为单位进行推荐,各学院党委(总支)至少推荐4-6篇,其中学生征文至少2篇。机关各部门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推荐,每个支部至少推荐1篇。

  3、各单位推荐征文在坚持标准和质量的同时,也要保证推荐数量。所推荐征文的数量和质量应符合和体现本单位规模、师生数量、以及党建思政研究人才资源等综合实力。

  4、为确保推荐征文具有较高的质量和理论水平,各级党委(总支)书记要负责对所推荐征文进行审阅和把关。文章征集时间自通知之日起开始,至11月11日截止。

  5、每篇征文须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五份,电子文档一份。纸制版报送宣传部办公室(A楼4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xcb403@126.com  邮件主题中请注明“征文”字样。

  6、未尽事宜请与宣传部联系。联系人:朱新顺,联系电话:5315033

  青海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Copyright © 2010 www.qhdxsz.com All Rights Reserved,Powered
主办单位:青海大学党委宣传部 ICP备案编号:青ICP备10201142号-1
管理员邮箱:webmaster@qhu.edu.cn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邮编:8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