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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着力抓好六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落实年初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厅年度法制工作安排,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积极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方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全系统共有578名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并在青海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进行了登记备案,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梳理行政权力、公开职权目录。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行政职权,编制并公开职权目录,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细化、合并、精简,确定了行政权力事项119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代理实施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事项62项、行政强制事项2项、行政征收事项14项、其他行政事项26项,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按省改办的要求,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三、合理配置审批权限、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公开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对现有审批事项,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坚决下放,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取消。今年陆续取消了地质调查备案核准、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中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前置性审查、矿业权股权变更备案和矿业权股权变更备案登记等5项审批事项。将大理岩、石灰岩、石英岩、白云岩、花岗岩、硅灰石、蛇纹岩(石材类)、板岩、石膏、芒硝10个非金属矿产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州(市)级国土资源部门。 四、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省国土厅着力加强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服务窗口建设,在服务大厅设立3个办事窗口,安排工作人员7人,将行政许可和代理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交易中心国土资源服务窗口办理,统一开展报件材料受理工作。为做到依法规范实施行政审批,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的通知》,通过“集中受理、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等措施,有效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对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图进行了公示,明确了审批各环节和岗位责任人,制定了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有效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 五、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出台《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青海省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青海省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处理办法(试行)》及《青海省国土资源违法案卷评查暂行办法》,修改完善了《青海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制度》、《青海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保证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近期,在组织协调和督促两市六州国土资源局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又开展了市(州)间行政执法案卷的交叉评查工作,为规范全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完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评估制度。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进一步增强行政处罚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既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效检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和办案质量。组织召开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论证会,根据市场变化及政策调整,对《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矿业权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
【编辑】: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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