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青海大学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校党委副书记辛全洲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刘益凤副处长从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的重要性、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必要性、主要内容和亮点、高校如何贯彻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方面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为学校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抓手与制度遵循。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决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特殊问题的重大举措,对做好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布局、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控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议强调,要强化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学细悟、全面落实,不断增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融入教育教学,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学校思政教育的重要教材,积极推进“三进”工作,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阐释和解读工作。要做好科技创新,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建设好生态学世界一流学科,发挥好三江源生态保护与治理、农牧业发展等方面的科研优势,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报告会后传达了中央、省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文件精神、持续开展全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等文件精神。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
供稿:党委宣传部
【编辑:卢雅群 责任编辑: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