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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青海大学新闻通讯员名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需要,加强学校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优势,整合宣传力量和资源,经各单位认真推荐,学校审核,建立了新闻通讯员队伍,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校办:刘育
纪委审计监察处:李宗林
组织人事部:吴复元
工会:刘勇
科技处:孙  昕
教务处:李春霞
成教基教处:丁  立
实验室管理处:李积兰
学生工作处:李  莉
团委:王  健
督导室:田  涛
计财处:李  雯
基建处:杨兴学
外事工作办公室:胡绍玲
发展规划处: 褚燕
保卫处:周淑伟
图书馆:孔繁青
学报编辑部:陈宁军
评估办:卜亚男
现代教育中心:尹成瑞
后勤服务中心:黄云鹏
机械工程学院:卢海静
水利电力学院:韩  弘
土木工程学院:甘霖
社科系:杨丽花
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田海宁
地质工程系:张  伟
计算机系:丁建军
研究生院:刘广明
医学院:徐  波
附属医院:姜洪胜
农牧学院:张旭清
化工学院:乔全得
财经学院:刘海斌
农林科学院:鄂  伶
畜牧兽医科学院:李晓卉
继续教育学院:邓尔莲
昆仑学院:方  莉
基础部:章  巍
体育部:李积录
省情研究中心:姜  刚
附中:马慎蛟
附:青海大学新闻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
 
 
   
青海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4年5月4日
 
   
 
 
 
 
           青海大学新闻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校宣传工作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信息,特制定青海大学新闻通讯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通讯员”是指经各单位上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核,负责各单位工作宣传报道及信息沟通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通讯员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度,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熟悉本单位基本情况,勤于学习,知识面广,严格遵守宣传纪律。
第三条:通讯员应提出本单位的宣传报道计划;积极主动地了解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动态和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快速、准确地获取本单位的信息动态,争取在第一时间完成采写报道任务(含新闻图片),经本单位主管领导严格审定后以电子文档及时发送党委宣传部。原则上每位通讯员每月需采写两篇以上的新闻稿件。
第四条:对于本单位出现的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通讯员有责任及时向校党委宣传部提供信息和新闻线索。
第五条:对于到本单位采访的校外新闻媒体,通讯员有责任告知其与校党委宣传部联系。
第六条:校党委宣传部将对通讯员稿件进行选择、编辑,通过报纸、新闻网络、广播等媒体发表,并向校外新闻媒体推荐优秀稿件。
第七条:校党委宣传部将定期对通讯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组织开展新闻讲座等集体活动。
第八条:校党委宣传部每年将对各单位(部门)的通讯员来稿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公布。年终评选优秀通讯员、优秀作品,并进行表彰和奖励。通讯员的勤绩考核结果将纳入本单位年度精神文明验收考核。
第九条:校党委宣传部将对通讯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加强工作通讯和联络,原则上每月沟通一次。因工作岗位变动或不能胜任通讯员工作的,将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时予以调整或补充。
第十条: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青海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4年5月4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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