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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民航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揭晓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委员会最近评选出2013年中国民航十大法治事件,其中,国内航线票价下浮限制取消,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各地法院宣判一批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等入选。

  这十大法治事件分别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国内航线票价下浮限制,并增加31条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航线,进一步促进航空客运的市场化;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首次明确民航、军队相关部门在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职责方面的事权划分,保证了民航行业管理部门实施通用航空业管理职责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地法院宣判一批“诈弹”案件;

  北京一中院判决对王录春诉财政部申请民航发展基金信息案宣判,判决财政部在法定期限内对王录春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民航局代表中国政府参加国际民航组织第38届大会,大会决议写入“国家或地区实施市场措施需要与他国相互同意”,否定欧盟单边行动的合法性。中国反对欧盟ETS法规取得阶段性胜利;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翡翠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该公司是中国首家中外合资的航空货运企业,也是国内首起货运航空公司的破产案件;

  长宁区法院判决发微博评论“飞机餐难吃”的两名原维珍航空公司空姐,未尽忠诚义务,维珍作出解雇决定有理,驳回了两空姐的全部诉请;

  飞行员辞职引发系列劳动争议案件,其中机长赵某案件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黑龙江伊春空难事故航班机长齐全军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一案,在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中国首例飞行员被指控重大飞行事故罪的案件;

  因2013年3月27日带头冲击广州白云机场机坪,当事人周某、唐某和李某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20天和10天的处罚。

  据悉,此次评选揭晓的不少事件对民航发展具有全局或历史性影响。中国航协法律委员会主任、东航总法律顾问郭俊秀表示,比如2013年10月国际民航组织(ICAO)第38届大会会议通过决议否决了类似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的单边措施,同时批准制定一项旨在减少航空业碳排放的全球市场措施机制,具体方案定于2016年出台,2020年开始实施。中国在反对欧盟ETS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外,不少案件具有典型意义。比如首起货运航空公司破产案意味着传统的航空货运的经营模式已经走向末路,需要向物流的模式转型。而伊春空难机长被诉案作为中国飞行员入刑第一案,同样受到了国际民航组织及中国民航界的高度关注。【编辑:刘宝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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